DLT 5029-1994 火力发电厂建筑装修设计标准
1 總 則
1.0.1 爲貫徹“安全、適用、經濟、美觀”的電力建設方針,統一火力發電廠建築裝修設計標准,確保裝修的質量,美化建築物的內外環境,創造文明生産條件,特制定本標准。
1.0.2 本標准適用于汽輪發電機組容量50~600MW新建、擴建和改建的各類火力發電廠工程。涉外工程及其他工程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執行。
1.0.3 火力發電廠建築裝修設計標准按裝修材料的材質、施工工藝及所需投資費用分爲一、二、三級。裝修費用占建築投資直接費的比例分爲兩類,甲類爲單機容量200MW及以上,乙類爲單機容量200MW以下。
1.0.4 各單項建築的裝修設計應根據所屬類別的投資比例要求,按裝修部位選用不同等級的材料。
1.0.5 火力發電廠建築裝修設計除應符合本標准外,尚應符合《火力發電廠設計技術規程》、《火力發電廠建築設計技術規定》和現行的有關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的規定。